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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路在何方?(作者:袁娜/实习记者)

发布时间:2011-11-10

近日,国务院讨论通过了《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作出修改,部署建立完整、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条例》指出,目前,我国废旧商品回收体系还不完善,不仅影响废物利用,且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已刻不容缓,并被写入“十二五”规划。

有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668座城市年人均产固体生活垃圾440公斤,每年总量高达1.6亿多吨,且以每年8%-10%的速度增长。中国历年来垃圾的堆存量已高达60亿吨,全国已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的重重包围之中。垃圾围城已成为我国城市发展的一大顽疾,更是城市健康肌体的一颗毒瘤。解决垃圾围城这个日益严峻的问题,促使城市健康发展已势在必行。

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目前垃圾处置层次还较低,且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危险填埋和焚烧是目前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我国城市垃圾80以上是采用填埋处理,焚烧则占15%这必然要带来垃圾污染、资源浪费和垃圾处理场地紧张等问题。

俗语说“城市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垃圾中资源的有效成分在70%以上。若从源头上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用使之重新变成资源,让再生资源成为资源循环的新起点,则既可以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又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这无疑是垃圾问题最好的解决途径。

然而,就我国垃圾处理的分类标准和实践而言,其所面临的问题还很多。

“四分法”是否妥当?

垃圾分类(Refuse sorting),是将垃圾按可回收再使用和不可回收再使用的分类法将其分开,并最终投放到合理场所的行为。显然,垃圾分类首先要确定明确的分类标准。从国内外各城市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来看,大都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来进行分类。如德国一般分为纸、玻璃、金属、塑料等;澳大利亚一般分为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本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等等。

当前,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方法多采用四分法,即厨余垃圾,含剩饭剩菜、菜边菜叶、瓜皮果壳、茶叶渣、植物残叶等;可回收物,含金属、玻璃、纸张、塑料、橡胶、织物等;有害垃圾,含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旧小家电、废墨盒、废硒鼓、油漆桶、过期药品等;其他垃圾,含被污染的纸张、塑料、灰尘、瓦块等。

四分法是否妥当呢?广州市分类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的创始人杨静山认为,这种四分法分类标准太高了。从市民的角度看,实践家庭垃圾分类者主要是老人和小孩,对于他们来说垃圾分类的标准越简单越好。垃圾分类标准在起步阶段就应该通俗易懂,市民参与率才能有保证。再者,居民家中的有害物质很少,没有必要单独分一个垃圾桶出来,容易误导市民把非有害的垃圾也放进了有害垃圾桶。

杨静山自创的垃圾分类标准就相对简单:有害单独放、食品先分开、其他归一类。让市民把有害的垃圾拿出来,其他垃圾采用两分法,分为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同时,向市民灌输这样的观念:有害的交给专门部门统一处理,有用的变成钱给群众、环卫工人。目前,这种分类方法已经在广州市东湖街道多个社区推广。有报道称,这种分类方法推广以来,东湖街的垃圾减排量已超过八成。

为什么将广州生活垃圾分为食品和非食品两类?杨静山认为,一个城市的垃圾分类应该跟文化背景和市民素质发展结合起来。所谓“食在广州”,广州人都很讲究吃,这是广州特色文化。以食品作为分类标准对于广州市民来说简单明了,更容易调动市民的参与。对于这样分类的好处,杨静山解释说,在居民的垃圾中,55%都是食品垃圾,其他垃圾则占45%。市民讨厌垃圾,主要是因为垃圾的臭味,但若把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分开,剩下的就不怎么臭了,也比较容易分拣。

“食品垃圾不进填埋场,它应该作为一种生化能源!”杨静山总结说。把食品垃圾从垃圾中分出来之后,剩余的垃圾该填埋的填埋,该焚烧的焚烧,焚烧的可燃值也会增高,燃烧残渣会减少,这对于整个垃圾处理都是有好处的。至于食品回收之后的处理,杨静山介绍说食品垃圾回收处理的产业链很长。食品垃圾分类处理后,可以发酵成有机肥料,有机肥料则可以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此外,杨静山还主张不同单位的垃圾,先采用数量分析的方法,分析垃圾成分,再制定相应的分类标准,不能一刀切。例如,他针对家庭和学校设置了不同的垃圾分类模式,家庭按食品垃圾和非食品垃圾分开,学校按纸类垃圾和非纸类垃圾分开。没有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执行标准,单纯地执行国标或各种标准混用,都会阻碍其发展。

垃圾分类试点不甚理想

据了解,垃圾分类在我国毕竟还属于新生事物,大多数城市的垃圾分类还停留在试点阶段,并且试点效果并不理想。垃圾箱里仍是“一锅烩”,人们往往是怎样顺手就怎么扔,很少有人分类投放,甚至有个别人把垃圾就放在垃圾箱外面。而部分负责转运垃圾的清洁工,也是把可回收、不可回收垃圾箱的垃圾一股脑儿倒进垃圾转运车,根本没有进行分类收集。

我国城市垃圾分类控制不严格,极大地影响了垃圾回收利用和无害化的处理。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水分的厨余垃圾导致填埋、焚烧作业难度大、效率低。同时,厨余垃圾产生的渗沥液、沼气处理水平低,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再加上由于缺乏垃圾分类、有机垃圾回收再利用等意识,导致许多垃圾处理设施超负荷运行。

据相关试点城市的环卫部门介绍,到目前为止,垃圾分类的试点效果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不够强,垃圾任意放、随手扔,要改变这种习惯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其次,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产业链不完善,缺少与垃圾分类相关的专业市场及配套设施,分类垃圾的后续处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如塑料等在处理中缺少下游产业;再次,政府的引导和监督工作力度还不够,在我国的很多城市,垃圾填埋场是由环境保护部门建设的,但具体的城市垃圾的处理却由城建局的环卫部门来管理,该如何协调和理顺两个与环境管理有关的职能部门间的监督与协作关系,保证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这些都亟待思考与解决的问题。

政府主导还是企业主导?

有媒体报道指出,垃圾围城固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但其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的责任缺失。政府责任缺失表现在焚烧垃圾没有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不够,且管理上存在松懈和随意;在行政力量有限的情况下,但没有做好政策引导,也没有制定具体可行的方案,让企业可以有路可循。

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于2009年谈及加快推进建立适合广州市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体系时,即提出了要尽快建立以机团单位、企业、居民小区和学校为单元,政府倡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的管理模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规范回收企业运作,形成更加全面深入和规范管理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网络体系。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对回收企业给予大力扶持,形成完整的垃圾收集、利用产业链条;回收企业要创新回收方式,方便市民分类投放垃圾。

无独有偶,福建省政府日前也下发相关文件提出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在垃圾处理场建设、环卫清扫保洁等领域优先推行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同时,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培育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废品回收,并享受国家、省循环经济的相关优惠政策。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会议也对建立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作出了部署,一要完善回收处理网络。建设、改造标准化居民废旧商品回收网点,畅通生产企业回收大宗废旧商品和边角余料渠道。二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和处理技术攻关,提高装备水平。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管理经验,引进先进技术。三要培育大型废旧商品回收企业,促进废旧商品回收、分拣和处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四要加强对回收企业站点、回收加工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废旧商品回收各环节的污染防治,杜绝二次污染。五要明确政府部门和生产、流通企业及使用者责任,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标准,加快将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六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

历来由政府主导的垃圾分类事业,逐渐开始整合社会资源,走向市场化运作。这和分类得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杨静山的观点是一致的,他认为垃圾分类应该引入市场机制,由政府出台指导性的意见,起监管作用。“分类需要投入,回收处理还需要投入,这个投入谁来做,不是环卫部门一个部门能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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